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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我受伤,爷爷的,我才开始破皮步履蹒跚的时候,这个家伙应该就感觉出了,但是他不说,不停留等待,连步子都没慢下片刻,似乎是想等我先低头说疼,这样一个敏锐的家伙,别说我鲜血的味道,恐怕我在他身后抬下手踢下脚他都能感觉的到。会不知道我受伤,但是我也不吭声,破点皮留点血又不是断了手脚,不管他处于什么试探,先低头都不是我的风格。
猛男似乎也看出了我的意思,笑了下,把火填的更旺盛了点,又留意了下四周的环境,才出了洞。而在他出去的瞬间,我一直保持的完美警惕面孔马上卸了下来。先是把脚粗鲁的抬起来用口吹吹上面的伤口。然后扭了扭自己的脖子,伸伸懒腰,舒展了下四肢。被夹着飞来飞去真不是人干的活。累死老子了。
脑子里飞快的考量了下继续跟着猛男,还是独自脱离开的利弊,压倒性的选择了还是继续跟着猛男混饭吃吧。眼看着现在的情形还是跟着他比较安全,而且即便是自己想离开,大晚上的在荒山里独立行走,怕是没出了山就成了别的动物的点心。
既然下定决心暂时不走了,当然要先叫自己舒服一点,反正总归要住上一晚,身上的冷气也被篝火驱逐走了,山洞里的温度也提高了。全身疲劳,干脆的从篝火旁移动到了草铺上,杂草很干燥,铺垫在一起软软的,或许是累了,躺在上面竟然觉得从没有过的舒适。眼帘也随着松懈下来的神经越来越支撑不起来。
“喂,醒醒。顾清清起来。”一双大手拍打着面庞,迷糊的睁看眼睛,映到眼中的是猛男笑呵呵的大脸,眼睛亮亮的望着我眨啊眨的。要吃饭了吗?
“吃那个?”猛男把抓着猎物的两只手献宝一样呈现给我看,左边的手中是一只五彩的山鸡,又边的手中是一只毛茸茸的兔子。原来都还没做好,那他叫我起来干什么。
“两个都烤了。”两个累了一天的大活人了,恐怕饿的都能吃大象了。
猛男似乎非常不满意我的选择,举着兔子给我看。“这个是兔子,是兔子啊。”
废话,我还看不出是兔子吗?还是他以为我长在深闺里连兔子都没看到过,兔子很好啊,前世我很喜欢吃兔架,味道非常不错。
“兔子很好啊。”一想到食物的味道,口水都快流出来了。肚子更激动的敲起了鼓。我靠了,不赶紧收拾了烤,问我怎么多废话干什么。
“你们汉人的女子不是都喜欢拿兔子当宠物,来表现自己的爱心吗?”猛男似乎怕血腥的味道留在洞中,提着猎物去山洞外收拾,出去前疑惑的问了我句。
“我更喜欢野鸡,够味。”回了猛男一句,原来这个家伙把我叫起来就是为了考验我女人的所谓小爱心。又叫他失望了,我是不是应该哭着说,小兔子多可爱,放了他吧之类的,可惜了,老子脑子里没什么可爱的感觉,满脑子看到的都是烤大腿的肉。
不一会,两个肉肉的野味就串在木岔上开烤了,我休息了一会,精神也好了很多,坐在篝火旁开始跟着翻转的肉流口水,好香啊。猛男显然非常鄙视我看食物的眼光,不住的嘴巴里啧啧的发出声响,但是还是很体贴的把最先烤好的兔子肉片下来递给我。就凭这点,这个小子在我心里的地位又突的一下升高了不少。
肯把食物分人的孩子,应该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吧。(喂喂,一个肉串就把你收买了啊。你也太…叹息,没出息的孩子啊,叫我这个亲妈好丢脸。一块砖头飞来,亲妈还叫我变女人。别老对我如花似玉的脸拍啊。哎呀,疼,我闪。)